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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拿到保险合同后请您仔细与投保要求逐项核对,尤其是特别约定部分,发现错误或遗漏,请向我公司申请办理变更;

2.书面申请必须有个人的签字或单位的盖章;

3.委托他人办理时经办人(即受托人)应提供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及被保险人身份证(如是个人客户)、投保单位签章认可的单位证明(如是企业客户)、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并须在变更申请书上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4.新车上牌后,特别是如果您为爱车购买了盗抢险,盗抢险的生效日期是您领取正式牌照并到我公司办理牌照批改之日起,为不影响您后续的理赔服务请您尽快到我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5.提交保险单相关信息申请后,我公司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批单,若变更项目影响保费,还将追加或退还这部分保费;

6.发生变更部分的保险责任的生效时间,是自我公司收取加保保费并进行批注的次日零时起,至原保单的保险期限终止时终止。